业内认为,随着国内光伏竞价项目的启动,市场需求将持续升温,并在四季度迎来新一轮增长。
由于公用事业规模的光伏项目交易增加,自上个季度以来,未来五年预测再次上调6GW容量。公用事业规模的光伏报价处于有史以来的最低点,最近签署的购电协议价格为以18-35美元每兆瓦时。
户用光伏在数个州内兴起,并网容量的季度增长率为3%,年增长率为8%。我们开始看到绿电采购的积极性,预计中短期内配额制(RPS)也将推进更多此类绿电采购。受到政策转型和主要市场输电线路互联问题的限制,非户用市场(包括工商业及非营利性、社区)光伏安装容量在本季度内有所下降。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承诺使用100%可再生能源电力,我们预计企业绿电采购也将推动2019年至2024年新增公用事业规模产能增加20%以上,Wood Mackenzie高级研究顾问Colin Smith说。2019年上半年,公开发布的公用事业规模光伏项目容量飙升至11.2GW,仅在第二季度就收获了6.2GW。
事实上,企业光伏电力采购容量占2019年宣布的新建公用事业规模光伏产能的17%。美国公共事业光伏储备容量,2019年三季度 随着光伏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技术现已成为公用事业、企业和家庭用电成本最低的选择,储备项目激增也不足为奇,SEI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bigail Ross Hopper表示,然而,在我们持续推进,有望光伏成为美国2030年20%的发电量来源时,像光伏投资税收抵免政策(ITC)这类支持政策对实现这一目标尤为关键。近日,财政部官网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徐云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问题的建议发函答复,分别对增量和存量光伏电站补贴问题进行解答。
一般情况下,市场领域主要依靠其自身调节解决,而不是由包括国债和特别国债在内的公共财政资金发挥作用;二是特别国债具有强烈市场信号,在非特殊时期或遇到特殊困难情况下,不宜启用。为解决补贴缺口问题,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提出了相关方案,并多次上报国务院领导。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其中,对于新增项目,主要通过三项措施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对企业自备电厂以前年度欠缴基金,要足额补征。此外,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另外,财政部也明确指出,对于发行特别国债和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的两条意见,暂时仍不宜启用。在固定电价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调整能源结构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均持续领跑全球。截至2019年4月底,已并网风电1.9亿千瓦、光伏1.8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1933万千瓦。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中央财政一直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三、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的问题近年来,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缺口较大问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已多次调整,从最初的0.2分/千瓦时上调至现行1.9分/千瓦时,提高了近10倍。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下一步,我们拟会同相关部门逐步调整补贴政策。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
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二是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三、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的问题近年来,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缺口较大问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已多次调整,从最初的0.2分/千瓦时上调至现行1.9分/千瓦时,提高了近10倍。
对于存量项目,也是通过三项措施缓解补贴压力。在固定电价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调整能源结构做出了突出贡献。此外,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另外,财政部也明确指出,对于发行特别国债和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的两条意见,暂时仍不宜启用。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均持续领跑全球。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
简而言之即简化管理、减少补贴需求、增加补贴收入。答复原文如下: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258号建议的答复财建函〔2019〕97号徐云波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问题的建议收悉。
为解决补贴缺口问题,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提出了相关方案,并多次上报国务院领导。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
一般情况下,市场领域主要依靠其自身调节解决,而不是由包括国债和特别国债在内的公共财政资金发挥作用;二是特别国债具有强烈市场信号,在非特殊时期或遇到特殊困难情况下,不宜启用。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中央财政一直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对于您提出的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光伏发电企业的意见,我们认为,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问题具有一定必要性,但是否采取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要审慎研究。当前形势下,暂无法提高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近日,财政部官网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徐云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问题的建议发函答复,分别对增量和存量光伏电站补贴问题进行解答。对企业自备电厂以前年度欠缴基金,要足额补征。
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观点,我们将积极推动解决补贴资金缺口问题。二、关于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对象足额征收问题2016年,财政部已印发《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号),明确规定要切实加强企业自备电厂等基金征收管理。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以及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均应纳入基金征收范围,各地不得擅自减免或缓征。截至2019年4月底,已并网风电1.9亿千瓦、光伏1.8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1933万千瓦。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经济发展情况、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研究有关政策。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二是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其中,对于新增项目,主要通过三项措施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下一步,我们拟会同相关部门逐步调整补贴政策。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一、关于尽快发放历史拖欠补贴,加快将已建成光伏电站纳入补贴目录的问题由于装机规模发展超出预期等原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造成部分企业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办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和使用的有关政策。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